广东原则上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县(市)进行光伏推进试点发表时间:2021-06-28 17:36 近日,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报送整县(市、区)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。《通知》指出,开展整县(市、区)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,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,有利于消减电力尖峰负荷,有利于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,有利于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,是实现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措施。 根据文件,项目申报试点县(市、区)要具备丰富的屋顶资源、有较好的消纳能力,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光伏可安装比例不低于50% ,学校、医院等不低于40% ,工商业分布式地不低于30%,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% 。 试点方案要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,于7月15日前报送能源局新能源司。 广东省政策:原则上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县(市)进行试点 广东省文件指出,具备条件的地市原则上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县(市),提出整县(市)试点方案,充分利用农村屋顶、园区屋顶等资源条件开展试点。试点方案需包含试点区域范围、时间安排、任务节点、后期运维、利益分配、保障措施等内容。 试点应充分考虑房屋质量安全、寿命期限、合规合法性等因素,并结合乡村振兴、农房改造、农网改造、园区建设等工作开展试点,鼓励创新开发合作模式、试点项目备案、接入方式等。 编制试点方案时,应会同开发企业或咨询服务机构加强与农业农村、住建、工信、电网等部门沟通衔接,确保试点方案科学可行。请于6月30日前报送广东省能源局。 往期消息 黄埔区正式出台光伏补贴政策,最高补贴0.3元/度,一次补贴最高200万元 各地限电通知,开4停3致制造业工厂生产混乱,光伏电站或是最优解 政策原文如下: |